"世界是事实的总和而非事物的总和"怎么理解?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06 09:24:28
要懂得罗素和唯特根斯坦等人的理论的人的回答,要权威性质(即教科书式)的。

你这句话最原初出自维特根斯坦的《逻辑哲学论》,不知你读没读过这本说,薄薄的一本,但是很深奥,其后面的理论有些费解。

权威性质的回答肯定没有,我的回答你凑合听吧呵呵。

存在的事物,用简单的想法去理解,就和近代哲学家所谓的物质差不多。而“事实”比“事物”包含的东西更多,例如“关系”。构成这个世界的并不存只有事物,还包括事物之间的关系。例如一些逻辑关系像序列关系,传递关系等等(当然我们可以批判说这些关系是纯粹虚构出来的,或者说他们是先验的,但这有点扯远话题了)。还有一些物理作用,如力的关系,时空关系等。这些关系都不是事物,而它们在维特根斯坦的哲学中都被定义为构成世界的部分。

事实上维特根斯坦的这些思想具有鲜明的罗素倾向。罗素不仅研究哲学,也研究数学,尤其是数理逻辑。罗素和怀特海共同钻研,并深受怀特海影响。他从数理逻辑角度研究了逻辑的关系。另外当时随着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出现,怀特海认为哲学界已经不能再对现代物理学成就视而不见了,于是转而研究物理学。罗素因此也深受当时物理学影响。

所谓存在的事实,其根源应该受到相对论“事件”概念的影响。在相对论中,存在的实体由原来物理学家普遍公认的“物质”转而变为“事件”,所谓事件,可以简单理解为在时空连续体中发生的最小单位的事实,与以前物理学的“质点”概念有很多相似性(质点没有大小长度,不占空间)。相对论认为,构成世界的基本元素是事件而非物质,另一方面,存在的东西不仅有物质,还包括能量。

在罗素受到相对论事件概念启发,和其他逻辑分析主义者一起(包括维特根斯坦)将存在的单位定义为事实,而事实又可以最终分析成为原子事实,原子事实是不能进行分析的最小单位(这里的原子可不是物理学中的原子,而是指逻辑分析事实的最小单位)。

说了这么多也不知你能不能理解。
看了看百度哲学板块的问题,感觉也就你这问题问得还有点意思值得我答一答。

我认为这句话是错的
因为“事实”
是有主观色彩的
你无法也没能力判断世界一些事物的正确与否的
所以说“世界是事实的总和”也很主观
而“事物”
是很客观的
事物可以分为
物质和意识两个方面